“一个女人。”我把手机关掉,说道,“卖房。”
“阳阳快来。”苗苗回头看我说。
她现在温柔多了。
我静静地看着她,看着她在饭桌上耐心仔细地为我夹菜打理,脑子里很自然地就浮现起我们在一起的点点滴滴。我以为那些片段已经在我脑子里格式化了。却忘了忽然有一天,我的cpu还能瞬间激活。
以前的她,从来只是知道拿我当仆人,当舔狗使唤,工资一发,如数上交,只是留下些吃饭钱。她也从来没问过我喜欢吃什么,不喜欢做什么。和朋友一起野餐,她从来都是一边和大家谈笑风生,一边使得我团团转。
我屁颠屁颠地围着她转,我喜欢做她的舔狗。
我知道男人应该要对女人好一点,她能爱上我,我很感激她。所以就想加倍对她好一点。她快乐,我才更快乐。我对她好,只是因为从中我能获得更多的快乐。
而且,我不止一次地憧憬过,我们以后一家三口幸福的样子。一套小房子,父母安在,周末一起旅行。孩子跳,狗狗叫。车窗外的风景像一幅画卷展开。
那时候,她最爱说的话一直是:阳阳真好。
她只需要哄我开心,一个拥抱,一个甜甜的笑。
好人有什么用?是随手拿来被辜负的。
她气急败坏地对我喊,“他床上比你好!”
我永远都记得。
怪只怪我当时太年轻,只知道生气,只知道在深夜里一个人喝酒,一个人发酒疯。
现在,我也学会了软刀子捅人。知道哪个地方一击必中。
我当然知道那些有钱又有闲的老男人,天天就像配种站的墙倒了似的大街上泛着绿光。现在,墙修好了,该抓的抓回去了,而且,跳墙也没哪个本事了。晃荡了几圈,你想回头了?
抱歉,门都换了,锁芯都换了几轮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