敢说啊。
周云则是依旧淡然:“刑法第二十条规定:”
“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里面很明确的说了,保护自己的财产免受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行为,是正当防卫!”
“根据一审刑事判决书,当初进入房间的是三个城管队员,而在外面还有大概几十个人,除此之外更有铲车勾机等拆迁设备!”
“那么,在那样的情况下,我们就应该全面看待这个情况,只要自己被强行带离,那价值几十万的房子就要被非法侵害!”
“所以尽管我方当事人持械攻击,但完全没有超过必要限度,应当为正当防卫!”
“还是说,几十万的房子都不值得去防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