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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5章 巧思(3 / 4)

孩儿就会先存好墨水,在一些不甚讲究的地方用,会方便一些;这鹅毛也是一样的,您看。”

高洋仔细观看,发现羽毛的翎管处已经被削尖了,高殷将那儿蘸上墨汁,在纸上书写。

“这是……”

高洋眉头挑起,这似乎是用羽毛制成的笔。

它与毛笔不同,毛笔字虽然更加美观,但笔触是毛,落笔较软,需要掌控力度和速度,还就此诞生了书法,正说明毛笔的使用颇为费劲,能就这样琢磨出一门学问。所谓学毛笔锻炼耐心,实际上就是说毛笔本来就需要练习。

而这羽毛笔是硬头的,上手就能用,而且字小、细,能够填入更多字数,因此就节省了纸张成本。

而且一看就知道它的成本只是一根羽毛,比起要特意搜集众毛而制成的毛笔,羽毛笔也是肉眼可见的成本低廉。

“……儿想不用细说,以父皇的英明,应当足以看出这羽毛笔的妙用。”

高殷停笔,展示自己的成果,一页纸上写满了三百字,而以往用毛笔只能写上七十字。

高洋忍不住赞叹:“真是巧思也!”

为什么中国古代,往往书籍资料都很精简?不是他们不想多写,而是中国早期是用刀子刻字在竹简上,中后期用毛笔写在纸帛上,碍于书写材料的限制,文字内容必须精简。

即便能写极小字者,那也需要长久的练习,毛笔的笔触真的太软了,很难控制。

但这羽毛笔用两根手指就能自由拿捏,轻易地写出极小字,同样一份材料,这羽毛笔可以多写数倍的内容,大大方便了文字的编写和传播。

高洋可以想见,假以时日,羽毛笔会威胁到毛笔的地位,因为它真的是太方便了。

他接过高殷递来的羽毛笔,发现真的很轻,自己一只手指就能抬起来,两根手指夹在手中,忍不住转动。

高殷见状,退至侍者身后,侍者还没反应过来,就被羽毛笔中的墨汁洒在脸上,逗得高洋一乐。

“这种羽毛笔的笔头坚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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