绳捆手,体型硕大的旺财已经在蠢蠢欲动了。
喉咙里发出低沉的野兽咆哮,带着十足的压迫感。
直到现在,村子里都没有人知道旺财到底是什么品种的狗,只当它是体型大了些,完全没有把它往狼这方面去想。
也得多亏了陆晚给它伪装的好,将那属于火云狼的标志全都给遮盖得一干二净。
“你们徐家已经收了我家八十两银子,徐海棠也就是我陆家的人,是生是死都得是由我家说了算,你便是去告,也告不赢。”
陆晚把那字据拿出来,笑着说:“想来你还不知道这字据上写了什么,毕竟那天你们也就一门心思只想要拿钱,字也不认得几个。”
那字据里面有隐藏条款,徐家的人根本就没有仔细看。
不过当天在场所有人都是看了这份字据的,只是对于其中隐藏的文字游戏,他们没能看懂罢了。
所以就算是去告,她也有大把的人证在。
陆晚这个人做事小心谨慎,既然打定主意要让小海棠彻底脱离徐家,又怎会不缜密严谨?
更不会留下一丝一毫的隐患。
与其说那是一份字据,倒不如说那是一份卖身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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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十两银子买断小海棠一生的自由,可那字据仅仅只是做给他们看的罢了,实际内容如何履行,且看陆晚自己罢了。
她待小海棠从无她心,又是自己钦定的未来儿媳妇,自然会真诚以待。
小海棠也是个知恩之人,所以陆晚也甘愿拿出真心去对她。
她相信,真心待人,将来她也同样会用真心来回报自己。
她希望自己不会看错人。
事实上,小海棠以后也绝不会让她失望。
“今我徐家,自愿以八十两银钱,将徐家之女徐海棠,发卖于陆家为妻三年,若三年无所出,则发还原家,退还八十两银钱。”
发卖不等于卖。
发卖在大雍朝等同于卖身契。
故而这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