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这次成功集资一千多万,使焦宝城避免了马上破产的命运,面临两种选择:
第一种选择,将钱还给银行,自己继续拥有并经营公司。公司每年大约会有一、二百万元的利润。但是很快将面临被起诉的尴尬境地。因为焦宝城还给银行的集资款,是靠虚假文件,以公司将要上市的名义征集来的。如果公司一年后仍然上市无期,虽然焦宝城不需把集资款还给投资人。但是,投资人很快就会发现,焦宝城提供的公司连续三年盈利的财务报告是伪造的。投资人就会起诉焦宝城诈骗,这时,焦宝城将面临法律的制裁。
第二种选择,让银行把自己的公司收去拍卖,自己款潜逃。这样,焦宝城马上就会被警方在全国范围内通缉。焦宝城的钱如果留在银行中,出事后,马上就会被警方冻结,他也不可能带着巨额现金潜逃。所以,只能逃出境外,永远不要回家乡。
很显然,两种结果都不是好结果,可是,焦宝城走到这一步,他已经没有其他选择!他之所以肯以如此优惠的条件来集资,而且轻易答应给朱碧红五十万,就是因为他知道,自己跟所有投资人签的投资协议其实都是一纸空文,都不会兑现。只要能集到资,再优惠的条件他也可以答应!
朱碧红以为自己找到了经济上的大靠山,于是,通过开空头支票来帮焦宝城造势。她打算跟焦宝城讨价还价,谁知,焦宝城根本不还价,他给朱碧红的比朱碧红的开价更多。朱碧红自以为得计,其实,他跟其他上当受骗的投资人一样,也被焦宝城开一张更大的空头支票算计了!
焦宝城权衡了两种选择,与其先把一千万还给银行,自己艰难地维持公司;等到一年后,事发被起诉;败诉后失去公司,还可能去坐牢,从千万富翁一下子变得一无所有。不如现在就拿着一千多万,逃出境外,继续做千万富翁。
焦宝城想明白以后,便悄悄通过移民中介公司,替自己和家人购买了南美小国的护照。成功集资三个月之后,焦宝城带着家人和集资来的全部款项经香港,逃到南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