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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说过‘血洗礼’吗?”
“一种古老的风俗,”霍普金斯医生回答道,他举起一个汤姆逊葡萄柚,旋转着看了看,而后拿起一柄锐利的小刀,在柚子的正上方开了两条垂直十字的口子,然后又在大约三分之一的地方划了一个圈:“在狩猎还是为了生存而非娱乐的时候,人们在头次狩猎成功的年轻猎人嘴上涂上猎物的血,”他换了把薄边缘的勺子,探入切开了的金色厚皮,他沿着果肉与皮连接的边缘反复地切压以松动它们之间的联系,很快,那块小点的果皮被完整地取了下来。外面覆盖着一层白色内膜的鲜红色果肉露了出来,“食尸鬼”娴熟而细心地用指甲剥掉内膜——丢弃不要的部分被归纳在取下的果皮里——他在去除人类大脑外包裹着的神经元薄膜也是这么干的,后者被堆放在摘除的头盖骨里:“十六世纪后人们更多地把它用在猎狐仪式上,第一次追捕狐狸的猎狗能得到一块血淋淋的肉,这样能让它们彻底地亢奋起来。”
切加勒笑笑,歪着嘴,带着一种刻毒的轻蔑,“我们保持着前一种传统。”他摩擦着肥嘟嘟的手指:“小野兽牙齿长齐了,就该亲自尝尝最新鲜的肉和血,他们得习惯这个,免得到时候心慌意乱,冒冒失失地干出些傻事来。”
霍普金斯开动了榨汁机,切下来的柚子肉和青柠檬在透明的盛器里被蓝色的刀刃打的翻滚起来,榨汁机的嗡嗡声在不大的厨房里显得格外响亮,但还不至于掩盖住切加勒的声音,:“现在有个好机会,我让别西卜去,你也让撒沙去。”
“啊呀,如果是那个的话。”霍普金斯将浓稠的果汁倒进摇酒器里,混合着大约两盎司的拜丽德朗姆酒和一盎司的蓝橙利娇酒,匀力摇动,“我想撒沙已经不需要了,就在前不久……他干的挺不错的。”
切加勒惊讶地撅撅嘴:“圣母在上,我居然一点声响都没能听见,你这个神秘莫测的混球!”他的声音里明显带有好奇的成分:“我能知道他是怎么干的吗?他用刀子还是手枪?他确实捅开了某人的肚子或是胸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