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话说,在优子自己这种对专业是业余水平的家伙看来,只要不是以牟利为出发点,侵权就侵权啦!认真起来的话,只会徒增烦恼罢了。因为现实中的诉讼,可不像律政剧那样,几十分钟就处理完一个案件…
【编者按】2014年4月26日“世界知识产权日”,由“法律记者沙龙”主办,腾讯文化“反思媒体”平台支持,主题为“新媒体时代的知识产权”的沙龙在京举行。石扉客、刘桂明等着名媒体人,刘政、游云庭、李德成等知名知识产权律师及各机构法务主管、一线记者编の辑共计25位跨界专业人士汇聚一堂,分享经验和思考。“反思媒体”平台将陆续推出沙龙精彩实录。依据内容,我们调整了部分顺序,今天发出刘桂明、黄曦、徐晶、游云庭四位的现场发言。刘桂明认为:“新媒体时代的知识产权”可以用三个词来概括:“新媒体、新权利、新问题”;游云庭律师指出,版权侵权暴露两大背景:一是着作权法过时了,二是中国国情:政府的意识及政府资源投入不足。面对侵权,建议民事、刑事同步维权。后续发言敬请期待。
刘桂明:“新媒体”、“新权利”、“新问题”
刘桂明(《民主与法制》杂志社总编):我很高兴参加今天的“法律记者沙龙”活动,又很荣幸今天第一个发言。我曾经参加了“法律记者沙龙”2006年7月23日的第一次活动,今天是18期活动,象征着“法律记者沙龙”已经成年了。
对我自己来说,印象最深刻的还是2007年7月14日下午在北京海淀区检察院举办的“法律记者沙龙”。那期沙龙的主题是“刑事案件报道的政策与实践”,我当时曾以“刑事案件报道要有度”作了点评。在今天参加活动的各位法律人与媒体人之中,我年龄最大。所以,我是一个幸福的见证者。
对于今天研讨的话题“新媒体时代的知识产权保护”,我可以用三个词来概括:“新媒体”、“新权利”、“新问题”。我们现在所见到的问题,无论是微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