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の信的转发和转载还是网上遇到的各种各样有关的情况,都说明这是一种新现象、一个新问题。所有这些情况,在没有互联网的条件下是不可能出现的。现在之所以出现了这么多的问题,显然是由于新媒体带来的新问题。但是,责任并不在新媒体,责任还是在人。
现在出现的问题,跟我们每个人都有关系,跟我们每个人的“私权利”都有关系。这个“私权利”,首先就表现在我们的知识产权。也许很多人对这一项权利认为是事不关己、高高挂起而表现得漠不关心、无动于衷;也有人会对这种侵权现象表现出司空见惯、见怪不怪,还有人可能会认为我们今天所讨论的主题完全是小题大作、不值一提。从我自己的亲身经历看,我的博客被转载时,我的微の博、微の信被转发时,常常出现我的名字变成别人的名字或者是干脆就没有我的名字。对此,我当然很愤怒,当然要去交涉,当然要批评他们。我说的话怎么就变成他说的话呢?我的语言怎么就变成他的表达方式呢?今天我们在座的每个人都是搞文化的、都是知识分子,我们都知道自己所有的创意、所有的表达是受法律保护的。当其中任何一个创意被别人抄袭时,我心里总是愤怒地想把对方“踢到河里去”。你转载我的文字,注明一下出处、标明一下来源,其实并不难。后来,我在微の信中发明了一个办法,只要自己觉得这段话有可能被抄袭,我就在这段话的前面加上“刘桂明片刻感悟”几个字。但是,有时候觉得自己这段话文字不多,就没有在前面加这几个字。可是,只要我没加上这句话就很快被转载去就成了别人的话。
总而言之,我想请大家分析一下,为什么会出现这种情况?如何避免这种情况?我们可以说这是互联网、新媒体、微时代带来的新问题,但这些侵权问题的出现是必然的吗?我相信今天在座的几位律师一定会从不同角度分析一下其中所涉及到的知识产权问题。过去,还没有网络知识产权这个问题,过去更多的是强调每个人的权利是人身权、财产权。今天我们如何面对网络知识产权这个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