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权责任(4 / 9)

做主页君的同事就一顺手自自然然地上百度、谷歌搜一下,把图片复制下来就发布出去了。整个行业里大家是这么做的。后来出了一个事,一个图片原创者发现企业微の博使用这张图片,就把那家企业和运营方两个公司告上法庭。一张图片判赔了十几万元。此后,我们单位对图片使用就限制得非常严苛,一定要从购买的图库选择。可新问题又出现了,一来没有直接上网搜索来得快,而且选择性非常少,工作受到约束。

离开公关公司到进入媒体,发现这个问题依然严重。媒体官微的运营者都是很随意地在网上搜索图片。可以说,某种程度上媒体微の博的商业维权意识不够强,认为能在网上搜到的就是免费的、就能裁掉别人水印随便使用。一些稍稍有意识的,有可能会写下来源,写作者,期望用这样的标注形式减少自己内心的罪恶感。

前段时间有一个事件,《怀孕日记》这组由丈夫记录太太从怀孕初到生产每一天的图片在网上一下就火了。微の博、各大门户转载量非常大。到了当天下午,原作者,即这位丈夫摄影师魏尧就发出了声明,他表示把这些图片只授权给一两家图片网站,并没有授权给其他网站转载。他还点名了几家知名媒体的网站和微の博:作为有公信力的媒体使用我的图片,第一没有征询我的意见就粘过去使用了,第二还没有标明出处和作者是谁,这是对原创者极大的不尊重。当时我看见这则声明还和同事说,庆幸我们没有因为感动就直接转载,这事也提醒我自己和同事在网上选取素材要更加谨慎。

到了微の信时代,《壹读》有一栏目“壹读精选”,其实就是网络版的摘抄,会推荐我们在其他媒体上和平台上发现的优质文章。我们的初衷就是把有质量的好文章分享给大家,分享意味很浓,但因为精力有限、也没有微の信转载支付稿酬的这笔预算,在一开始我们也出现过问题——被转载方并不会因为我们初衷是好就同意,哪怕我们有加上清晰的出处和署名,欠缺了询问这一环节,对方依然会觉得不受尊重。所以现在我们会通过2种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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