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呢?
今天是“世界知识产权日”,借这个日子开会讨论“新媒体时代的知识产权”这个问题非常重要,非常有益。如果别人说我们小题大作,我们就要告诉他,这不是小题大作,而是大题大作,因为这个问题跟我们每个人有关,跟国家治理有关,跟社会进步有关,我们一定要高度重视。不仅我们私权利要高度重视,国家有关部门也就是公权力更要高度重视。
现在,我自己发微の博微の信时时刻会注意注明出处、标明来源。我想我们今天开会讨论就是要倡导每个人要有这种意识。因为今天要强调的不仅仅是个人权利,也是社会权利。最重要的是我们要大力强调法治意识,在推进法治中国建设的进程中,要让更多人有法治意识。法治意识是什么?法治意识是权利意识,权利意识是让我们知道新媒体时代的知识产权到底是一项什么权利。当然,今天讨论的“权力(利)”有两个意思:一个是权力、一个是权利。如果是权力,就是公权力应该做些什么?作为私权利来讲,我们每个人应该做些什么?
我相信在座任何一个人都有自己的亲身经历,这个亲身经历组合起来,就是一种新现象、一个新问题、一种新权利。就目前的发展形势来看,这个问题绝不是小问题,这项权利也不是小权利。因此,需要更多人来关心、关注、研究、思考这样一个重大的“新媒体”、“新问题”、“新权利”。谢谢大家!
黄曦:我们的操作中也潜藏着很多不合适的作为
黄曦:(《壹读》新媒体副总监):我属于一线新媒体工作者。我所经历的,一方面是亲身感受到侵犯知识产权的问题越来越严重,不论是自家的内容还是同行的内容,都很难甚至没法进行保护;而另一方面我们自己也非常困惑,因为我们的操作中也潜藏着很多不合适的作为,如同刚才徐潜川提到的,现在是一个“共罪结构”,没有人能说是清白的。
之前我在公关公司做企业微の博,非常典型的问题是随便下图片就用。企业需要用非常好的图片吸引大家的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