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去,反正就是不粘锅。
钱当然有,但绝对不给你赔!
骑手们干了活已经给过钱了,凭什么他死了我还要给钱,没道理啊对不对,他一个开公司的又不是开善堂的,死了就得赔钱?
一百多万呢,他得多久才能赚回来,不赔,绝对不可能赔!
时间慢慢过去,潘总在帝都做的很顺利,和洪泉公司签了新的合同,约定从签合同的时候开始,结算费用就直接给到新公司。
对于这个新公司,潘总同样采用了股权代持的方法,反正从明面上来看,这个公司和潘总以及立下公司都没有任何关系。
做完了这一切眼见那边还没宣判,潘总才算是放心了。
这样的情况下,对方基本上执行不到钱,两个关联公司都没有钱,你怎么办,你没办法!
至于帝都的洪泉公司,虽然担心周云,但也就是担心一下而已。
区区一个律师,人家公司还是要以生意为主的,潘总这边可以让利,那自然就可以继续交给潘总来做。
至于潘总怎么剥削下面的骑手,那和洪泉公司无关。
洪泉公司的老爷们心善,见不得骑手受苦,但又见不得自己的钱包受苦,所以只能把业务包出去了……
就在这样的氛围中,静克区法院宣判了。
还是在原来那个法庭,还是原告的位置上,周云静静坐着,旁边的孙依玲脸色紧张。
审判长开始宣判了,同样用大量的文字来进行说理,但孙依玲很快就听了出来,这依旧是周云的那些观点。
换句话说,法院支持了周云的观点!
郭喜风自然也能听出来,正因为判决要突破四十八小时的规定,所以法院才用了这么一大堆的叙述来说理,就是要说明自己这样判决的理由。
“撤销长花区人社局做出的……号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责令重新做出决定!”
这方面还是那个问题,很多人有误解,以为行政诉讼法院就能直接判,实则不然,法院可以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