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们当然不知道,不是陆晚驯化的火云狼。
而是狼王托孤。
母狼临死前,便已经将旺财托付给了陆晚,火云狼天生就有着辨忠奸的能力,它晓得谁值得托付,谁不值得。
它能一眼看出陆晚的本质,那不属于她的皮囊下,藏着灼热滚烫的灵魂。
“那狼崽子,是她一手养大的。”程博站起来说:“不管是狼是狗,她都未必能轻易舍弃了。”
“旺财一旦落入庆王之手,他们便会将其驯化,皇室的驯兽之术……残忍至极。”
早些年他们就已经有了经验,知道火云狼宁愿将自己饿死,也不愿供人驱使。
他们便会在火云狼的面前,生生虐杀狼群同族。
普通的狼虽也同样野性难驯,可终究没有火云狼那般厉害的战斗力。
同样是狼,普通狼和火云狼虽然不同,但都是狼。
就好比人一样。
如何能看得自己的同族被虐杀?
他们会在狼还活着的时候,生生扒皮挖眼剁去四肢,让其在火云狼面前痛苦挣扎而死。
要么便是以沸水灌之,开头颅,灌水银……
皇室所谓的驯兽之法,痛苦残忍,火云狼灵性十足,无法忍受自己同族受难,便不得不臣服于人类。
程博重重地叹了口气:“万物有灵,又何况是身为狼群之首的火云狼。”
“若她所养之物当真是火云狼,便是她交出去了,只怕也凶多吉少。”
树大招风,陆晚如今不知道被多少人视为眼中钉肉中刺。
“罢了,我亲自去一趟陆家吧。”
不管如何,他都该去找陆晚说一说的,让她自己做决定,如果……
如果她愿意把火云狼交出去,兴许能免于一场祸事,若不愿……那他也就只能拼死一搏了。
反正他也活了这么多年,一把岁数也活够了。
人这一辈子,太平淡了反而没什么味道,偶尔来一场轰轰烈烈的,也没啥不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