邻居们在帮着陆晚拾掇昨晚被烧毁的院子。
争取早点儿把房子给修好,程博看着陆晚用特制的药水将旺财额头上的染剂洗掉,露出那独属于火云狼的标志时。
他就知道,这场祸事是避免不了的。
她养的,果然是火云狼,且她从一开始就知道了火云狼的珍贵程度,却还是养了。
“这般凶悍的火云狼,在你手里,倒是乖顺。”
这样的御兽之道,才是符合人伦常理的。
而非如同皇室那样,以虐杀驯兽。
谁的命都是命,为何皇族的命,就是要比老百姓的命珍贵?
彼此都是天生地养的罢了,无非是手中握了些许权力,便可以主宰他人生死。
“旺财是母狼临死前托付给我的。”
程博更惊诧了:“母狼托孤给你的?”
这简直闻所未闻。
“是,我去山上采药时,正好遇到母狼遭遇一群贼人袭击,已经是肠穿肚烂被开膛破肚活不下去了。”
“难道杀母狼的就是庆王殿下的人?”
“不,是武朝之人。”
“我夫君与武朝之人交过手,哪怕他们伪装成大雍之人的模样,夫君也照样将其认出,他们都永远留在了那座山上。”
第2/2页)
陆晚一边说,一边抚摸着旺财的大脑袋。
它很乖,就乖乖蹲坐在陆晚的身边,任由她抚摸着自己。
偶尔抬头脑袋蹭蹭陆晚的手心。
看着这世上最为凶猛的狼,在陆晚面前跟小狗崽似得乖顺,程博觉得十分不可置信。
若是先前没有露出火云狼的标志还好,这一露出来,他整个人都不好了。
嗯……
那感觉大概类似于,猛男撒娇。
“武朝?”
“武朝的人,怎会出现在云县边境?”
程博后知后觉地反应了过来:“所以陆娘子你的意思是,庆王殿下和武朝有勾结?”